人才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2016年深部岩土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来源:时间:2015-12-02点击数: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细则

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矿大[2014]12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办法》(中矿大[2014]4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及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所有博士研究生专业。

2.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为当年度学校下达总计划的一部分,视当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普通招考生等其它类型分布情况统筹考虑。

(2)拟录取的“申请”制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原则上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5.0或TOEFL≥60或WSK(PETS5)≥6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三、选拔和录取

1.网上报名

申请者须在我校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和缴费手续。

2.申请材料要求

(1)网报系统打印的《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奖励及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5)自我评价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

(6)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3.形式审查

由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审核

在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博士生导师(组)通过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导师(组)审查并同意后给出审核书面意见(充分说明同意接收的理由),并向学院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导师(组)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公布。

5.专家组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导师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动态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能力等。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外语水平占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分。对于复试平均成绩低于60者,专家组将建议不予录取。

6.名单确定

由招生导师根据复试成绩和考生材料综合考虑,提出拟录取人选。

7.录取名单上报

学院将导师提供的预录取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

四、其他

1.本文件自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9月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