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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1-08-28点击数: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启动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涵(留金秘发[2011]3012号)》的要求,现将2011年交流项目的申请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选派对象:重点支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中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内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3.资助期限:4周

(凡不足4周者,国家将追缴相关费用并影响所在高校今后本项目选派计划。)

4.派出人员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应与所派出学生留学单位一致;派出人员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5.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6.我校2011年度可推荐人数为3人。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生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内指导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

3.身心健康;

4.本项目选派人员不受国家公派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不影响申请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三、选拔办法:

1.选拔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

2.申请受理办法与时间

1)按留学基金委要求,导师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①外方邀请函复印件

②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3页A4纸以内)

③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2)另请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访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一份。

3)提交材料时间与地点:

时间:8月29日――8月30日

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2317办公室)

4)学校审核。审核推荐的导师请于9月1日-7日登陆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报名,并提交以下正式材料一式两份: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非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请申请人所在学院按照推荐意见要求填写)。

5)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评审批准的导师应按项目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

6)其他事宜,请参阅基金委项目实施办法(附件二)。

四、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选派人员名单,经报教育部批准,于9 月底前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玉红 纪 承

电 话: 83885843 83995625

E-Mail:baiyh@cumt.edu.cnjicheng@cumt.edu.cn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访申请表

2.博士生导师短期交流项目实施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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