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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八批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1-09-21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八批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4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第八批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八批高层次人才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1.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项目。

2.在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建筑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以及教育和医药卫生等行业领域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

上述行业、产业的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也可按相应程序组织申报。

二、推荐名额

“六大人才高峰”分行业分别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领域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厅负责受理除前述五类领域之外的申报材料,以及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的申报材料。

教育厅规定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未向我校下达名额。

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推荐不超过3名人选(“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由学校汇总后,评审遴选出2人推荐至教育厅,其余人选经评选同意后由本人报至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

2.申报单位要制定实施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并保证有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应列入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女性项目带头人申报。

3.同一单位申报相同的学科(一级学科)项目不超过3个。

(二)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申报资助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并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被列为相关领域发展重点、能推动行业和产业快速发展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一般不再重复资助。对已被列为前七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的,一般不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为支持我省苏北地区加快发展步伐,对于苏北五市申报的项目,在坚持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倾斜。

6.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资助,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对象

1.申报项目参与对象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四、资助项目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1份,学校评审通过后补交4份。请注意填明申报行业,学校评审后不能调整申报行业。);各单位同时报送汇总表1份。

(二)申报项目参与对象(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

(六)其他有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申报表不需装订,单独放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

五、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学院初审,于 2011年9月27日(周二)中午前将相关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联系电话:0516-83590203)。

(二)学校评审并公示后,于2011年10月12日前,属医药、电子信息、卫生、建筑、农业和宣传文化行业的材料,按行业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卫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委员会(原省农林厅)和省委宣传部等省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材料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报送省教育厅。

六、其他要求

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师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申报表

附件:汇总表

附件:材料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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